首页 » 邮件清关 » 邮件清关简介

邮件清关简介

发布时间:2014-12-01 23:10:46

  我司邮政报关的物品范围有:

  适用第一档税率的物品主要包括书报、刊物、教育专用电影片、幻灯片、原版录音带、录像带、金、银及其制品、食品、饮料等;

  适用第二档税率的物品主要包括纺织品及其制成品、摄像机、摄录一体机、数码相机及其他电器用具、照相机、自行车、手表、钟表(含配件、附件);

  适用第三档税率的物品为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系指完税价格10000元人民币以上的手表);

  适用第四档税率的物品为烟、酒、化妆品。

  个人邮递物品受到价值限制,即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如果您的物品价值或数量超限,请速于我司联系,如果在海关规定的时间内您没有去申报,物品将被没收或退运。


报关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