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12-02 00:50:31
站主解答: 在海关临时注册的单位(包括个人、临时进出口单位、使领馆等)报检时,应向检验检疫机构提供海关制发的临时注册编码。
“收/发货人”栏目按原规定填写收/发货人。同时,在报检单的“特殊要求”栏目内注明“海关注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