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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料加工的收/发货人与报关单的“经营单位”不一致,报检时“收/发货人”如何填制?
发布时间:2014-12-02 00:51:02
站主解答:“收/发货人”栏目按原规定填写。同时,在报检单的“特殊要求”栏注明经营单位的海关注册号,即“海关注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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