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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册新建

发布时间:2014-12-02 00:08:13

  我司受马鞍山马钢钢结构公司委托全程代理进口一批从日本进口的钢材,由马钢加工后再出口至塔吉克斯坦,这票货物所涉货值很大且环节繁琐,我司在经过研究后决定作进料加工,以下是具体流程:

  ——马钢和日本贸易合同登记备案:在加工贸易合同经马鞍山外经贸主管部门批准后,我司持批准文件等必备文件资料向马鞍山海关办理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由马鞍山海关签发办理‘银行保证金台帐联系单’交加工贸易单位;

  ——设立银行保证金台帐:马鞍山中国银行凭加工贸易单位交验的海关签发的‘设立银行保证金台帐联系单’为马钢设立‘银行保证金台帐’并签发‘设立银行保证金台帐通知书’;

  ——马鞍山海关签发《加工贸易手册》:马鞍山海关凭企业交验的‘设立银行保证金台帐通知书 ’签发《加工贸易手册》;

  ——办理料件进口手续:当料、件进口时我司持《加工贸易手册》和《进口货物报关单》还有箱单发票合同等必备单证向口岸海关办理了进口手续;

  ——提取进口料件进行加工:海关放行后,提取料件投入加工工序进行加工。在加工过程中,马鞍山海关仍对进口料件的使用情况继续进行监管;

  ——申报成品复出口:成品复出口时,我司应持《加工贸易手册》和《出口货物报关单》核销登记表等必备单证向马鞍山海关办理出口手续;

  ——向海关申请核销:合同执行完毕或最后一批成品出口后30天内向海关申请核销。海关核销后签发‘银行保证金台帐核销联系单’交企业;

  ——申请注销银行保证金台帐:马鞍山中国银行凭加工贸易企业交验的‘银行保证金台帐核销联系单’办理‘银行保证金台帐’注销手续,并签发“银行保证金核销通知书”。

  ——马鞍山海关凭银行签发的“银行保证金核销通知书”办理加工贸易手册核销结案手续并收回《加工贸易手册》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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